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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(2026 年修订)
实施方案

初中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(2026 年修订)

初中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(2026 年修订)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最新精神,回归教书育人本质,建立科学规范、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的职称评审推荐机制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教师法》修订要求和人社部、教育部2026年职称评审管理相关规定,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,特修订本方案。 一、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(一)指

2026/4/72 次浏览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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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(2026 年修订)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最新精神,回归教书育人本质,建立科学规范、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的职称评审推荐机制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教师法》修订要求和人社部、教育部2026年职称评审管理相关规定,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,特修订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

(一)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师德为先、教学为要、注重实绩、优绩优酬的导向,将职称评审与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,引导教师潜心育人、提升素质、增强能力,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。

(二)基本原则

1.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:实行师德师风"一票否决制",对师德失范者,取消其职称申报资格。

2.坚持教学实绩核心地位: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中,教学实绩权重不低于50%,论文从"必选"变"可选",重点考察教书育人实效。

3.坚持分类评价与分层实施:初级、中级职称实行"达标即晋",不受岗位比例限制;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核定岗位空缺数内,按岗推荐、择优晋升。

4.坚持程序公正与全程监督:实行"阳光评审",全过程公开透明,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,确保推荐结果公平公正。

5.坚持回避制度与集体决策:评审组织成员与申报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,推荐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。

二、适用范围与申报条件

(一)适用范围

本方案适用于本校在编在岗、具有相应教师资格,且符合上级部门规定的职称申报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,涵盖初中三级教师、二级教师、一级教师、高级教师、正高级教师等各等级职称评审的校内推荐工作。

(二)基本申报条件(依据2026年最新政策)

1.思想政治与师德要求
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

遵守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。

身心健康,能正常履行教师岗位职责。

1.学历资历要求(2026年新政策)

三级教师: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,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。

二级教师:具备硕士学位可直接认定;具备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,见习1年期满;具备专科毕业,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。

一级教师:具备博士学位可直接认定;具备硕士学位,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;具备本科或专科毕业,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。

高级教师: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,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且教学实绩突出。

正高级教师: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,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,教育教学成果显著且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。

1.教学工作要求

近3年(高级及以上申报者为近5年)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,至少有1次优秀等级。

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,平均周课时不低于学校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平均水平。

熟练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,教学效果良好,学生满意度高。

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,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。

1.其他要求

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。

初级、中级职称"达标即晋",不受岗位比例限制;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需在学校核定空岗数内申报。

三、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

(一)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校长

副组长:副校长、党组织书记

成员:各处室负责人、年级组长代表

职责:

1.研究制定本校职称评审推荐方案及量化积分细则,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。

2.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,组织开展评审推荐工作。

3.协调处理推荐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情况。

4.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及排序。

(二)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(简称"推荐委员会")

组成:由同行专家、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,人数不少于9人,其中一线教师占比不少于2/3,规模较小的年级可适当调整但不低于7人。

职责:

1.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。

2.组织申报教师公开述职、答辩(高级及以上职称)。

3.进行量化评分和民主测评,提出推荐意见。

4.推荐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,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评议的,需主动回避。

(三)监督与申诉调解小组

组长:党组织书记(校长担任组长时由副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)

成员:纪检委员、工会委员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

职责:

1.对职称评审推荐全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程序合规、结果公正。

2.受理申报人员申诉,组织调查核实,提出处理意见。

3.公示推荐结果,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。

四、量化评分标准(总分100分)

(一)师德表现(15分)

1.师德考核:近3年师德考核结果,优秀等次每年计5分,合格等次每年计3分,满分10分。

2.荣誉称号: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等综合荣誉,校级计1分,县级计2分,市级计3分,省级及以上计5分,满分5分(不重复计分,取最高级别荣誉计分)。

(二)教学实绩(50分,副高级及以上为核心指标)

1.教学工作量: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得10分,超额完成部分按比例加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。

2.教学效果:依据学生学业成绩进步幅度、课堂教学评价结果综合计分,满分15分。

3.教学竞赛:参与优质课、教学基本功比赛等获奖,校级计1-2分,县级计2-3分,市级计3-4分,省级及以上计4-5分,满分10分。

4.教学设计:优秀教案、教学案例等获奖或发表,校级计1分,县级计2分,市级计3分,省级及以上计4分,满分5分。

5.指导学生: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、科技创新等活动获奖,校级计1分,县级计2分,市级计3分,省级及以上计4分,满分10分。

(三)教育工作(15分)

1.班主任/德育工作: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工作满5年得 8分,每增加1年加 1分,满分10分。

2.学生管理:根据班级管理效果、学生思想教育成效综合计分,满分5分。

(四)教科研能力(10分,论文从"必选"变 "可选")

1.教学研究:参与或主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,校级计1分,县级计2分,市级计3分,省级及以上计4分,满分4分。

2.论文著作:在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著作,市级计1-2分,省级计2-3分,国家级计3-4分,满分4分(高级及以上可选,初级、中级不做刚性要求)。

3.教学成果:教学成果获奖或推广应用,校级计1分,县级计2分,市级及以上计3分,满分2分。

(五)综合加分(10分)

1.乡村学校任教经历:每满1年加 1分,满分3分。

2.跨学科教学、课程开发: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并实施,每项计1-2分,满分3分。

3.示范引领作用:承担公开课、示范课、专题讲座等,校级计1分,县级计2分,市级及以上计3分,满分4分。

五、评审推荐程序

(一)准备阶段

1.学校发布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通知,公开岗位空缺数、申报条件、评审标准和工作程序。

2.成立组织机构,明确职责分工,组织评审人员培训。

3.公示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《职称评审推荐方案》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(二)个人申报与资格初审

1.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填写《职称评审申报表》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。

2.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材料完整性、真实性进行初审,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并公示。

(三)综合评价与量化评分

1.个人述职:申报教师向推荐委员会进行公开述职,初级、中级职称述职重点为近3年工作,高级及以上职称述职重点为近5年工作,突出教学实绩和育人成效。

2.答辩环节(高级及以上职称):申报教师围绕教育教学案例、教学改革、专业发展等内容进行答辩,评委现场提问评分。

3.民主测评:组织学校教职工(不少于30人,规模较小学校可适当调整)对申报教师进行民主测评,测评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。

4.量化评分:推荐委员会根据量化评分标准,对申报教师各项指标进行评分,计算总分。

(四)推荐与公示

1.推荐委员会根据量化评分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,提出推荐人选及排序意见,提交领导小组审议。

2.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,在学校公示栏、校园网等平台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3.公示期间,监督小组受理申诉并及时处理,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的推荐人选,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。

(五)材料报送与后续工作

1.按要求整理推荐人选材料,按时上报上级评审机构。

2.做好评审推荐工作档案整理和总结,相关材料归档保存。

3.对未被推荐的教师进行反馈,说明原因,帮助其明确努力方向。

六、特殊情况处理

(一)初级、中级职称"达标即晋"实施办法

1.符合学历资历条件、年度考核合格、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,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,不受岗位比例限制。

2.学校简化推荐程序,重点审核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,确保"达标即晋"政策落实到位。

(二)乡村任教经历认定

1.在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的教师,申报中级职称时优先推荐;满10年的教师,申报副高级职称时优先推荐。

2.乡村教师评审不作论文、课题、奖项等刚性要求,重点考察教书育人实绩和教龄贡献。

(三)破格申报条件

对确有特殊才能、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,可按上级规定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,破格申报需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。

(四)材料造假处理

对在职称申报中提供虚假材料、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的教师,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度申报资格,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,并记入教师诚信档案。

七、监督与申诉机制

1.评审推荐全过程公开透明,所有环节均有记录,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。

2.设立申诉电话和邮箱,由监督小组负责受理,对申诉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,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。

3.对评审推荐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,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。

八、附则

1.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,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原方案同时废止。

2.本方案由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如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,以上级政策为准。

3.本方案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[学校名称]

2026年 X月 X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