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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——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细则
师德师风

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——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细则

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——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细则 为深入推进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,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,强化师德师风监督管理,筑牢教师职业道德底线,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、教育部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中小学教师违反

2026/3/122 次浏览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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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——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细则

为深入推进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,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,强化师德师风监督管理,筑牢教师职业道德底线,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、教育部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等相关法规制度,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2026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,包括教学、行政、后勤等各岗位工作人员。

二、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

结合师德师风建设核心要求和学校日常管理实际,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划分为六大类,全体教职工须严格恪守职业准则,坚决杜绝以下行为:

(一)意识形态与政治言行类

1.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各类公开场合发表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,传播错误政治观点。

2.侵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损害学校、学生合法权益,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

3.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网络平台等渠道发表、转发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,编造散布不实言论。

4.破坏民族团结,轻视、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文化。

5.在校园内传播宗教、组织宗教活动,或引导、教唆学生参与宗教活动。

6.宣扬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、邪教活动,或向学生传递相关不良思想。

7.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学校保密规定,泄露国家秘密、学校工作秘密。

8.携带、传播、寄送反动刊物、出版物、音像制品、电子读物等有害资料。

(二)教育教学履职类

1.未经学校批准,擅自调课、停课、变更教学计划,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或不良影响;上课、值班无故迟到、早退,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影响。

2.备课敷衍了事,无授课计划、无教案或备课不充分,未结合学情设计教学,教学内容、方法准备不到位,被学生投诉并核实。

3.课堂教学态度不端,照本宣科、敷衍教学,教学环节缺失、重难点不突出,教学效果极差;以长时间播放视频代替教师授课,课堂无明确教学任务和要求,放任学生自由散漫。

4.未履行课堂管理职责,导致课堂、自习课秩序混乱,出现学生打闹、违规等情况未及时制止。

5.作业布置、批改不规范,未按教研要求布置作业,收交不及时、批改不认真,反馈滞后,成绩管理敷衍随意。

6.在命题、审题、考试组织等环节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,造成考试不公,被学生、家长投诉并核实。

7.违反考试、评卷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,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影响考试公平公正。

8.对学生进行讽刺、侮辱、歧视,采取体罚、变相体罚等方式对待学生,伤害学生身心健康。

9.学生评教满意率连续偏低,或受到学生、家长联名投诉,经查实确属教师履职不当。

(三)学术研究诚信类

1.在学术研究、论文撰写、课题研究等活动中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、学术观点、实验数据或调查结果。

2.在申报课题、教学科研成果、各类奖励及职称评审、岗位评定等工作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。

3.参与买卖论文、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
(四)工作纪律与生活作风类

1.无故拒绝承担教学任务,故意不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,拒不接受任教年级、校区调整、监考、教研、班主任等合理工作安排。

2.组织、参与有偿补课,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、提供学生信息,或从事其他各类有偿补课相关违规行为。

3.违反学校工作纪律,无故旷课、缺席自习值班、学校集会、会议及其他正式工作安排。

4.擅自侵占、外借学校办公场所、教学仪器、设备、物资等公共资源。

5.对学生实施性骚扰、性侵害,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,违反教师职业伦理。

6.造谣传谣、诬告陷害他人,对同事进行侮辱、诽谤、人身攻击,破坏校园和谐氛围。

7.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,串联煽动闹事,组织、参与非法集会、上访等活动,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。

(五)廉洁从教自律类

1.在招生、考试、评优评先、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及教师岗位聘任、职称评聘、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以权谋私,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2.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,或接受家长变相的财物馈赠。

3.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各类娱乐活动,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家长的利益输送。

4.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、图书报刊、文具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品,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。

5.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、竞赛、培训等活动,从中获取利益。

(六)其他师德失范类

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声誉、违背教师职业道德、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言行,以及违反学校其他师德师风管理规定的行为。

三、师德失范行为的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

(一)组织保障

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,由校长担任组长,分管德育、教学的校领导任副组长,组织人事、教学管理、学生发展、校办、纪检及各教研组组长为成员,统筹负责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、处理与复核工作。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德育处(组织人事部),具体负责日常师德师风管理、线索受理、材料归档等工作。

(二)调查处理流程

1.线索受理: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师生、家长的实名/匿名举报,或通过日常巡查、评教反馈等渠道发现师德失范线索后,第一时间登记备案,并启动调查核实工作。

2.调查取证:安排专人组成调查小组,通过谈话、取证、核实相关材料等方式开展调查,确保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,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。

3.复核审议:调查材料提交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,委员会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复核审议,结合事实明确失范行为性质、情节轻重。

4.提出处理意见:根据复核结果,按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:党员教师的党纪处分由校党支部提出;学术不端行为由学术教研部门提出;教学履职失范由教学管理部门提出;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失范由学生发展部门提出。

5.执行处理决定: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,向失范教师送达处理决定,并督促其限期执行。

6.材料归档:所有调查、处理材料均存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和师德师风专项档案,作为教师考核、评聘、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
7.申诉复核: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,向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材料及相关新证据,委员会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,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。

四、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

对经查实存在上述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,学校将根据行为情节轻重、影响大小,依规依纪给予梯度化处理,处理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、职称评聘、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:

1.情节较轻:给予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、校内通报批评;取消其自处理之日起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,师德师风考核定为“合格”以下,扣除相应考核分数。

2.情节较重:实行师德师风“一票否决”,取消其自处理之日起一年内职称评定、工资晋级、干部选任、申报教学科研项目、人才计划等所有资格;扣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;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,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岗位等级等行政处分。

3.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: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,调离教师岗位;属于党员的,同时给予相应党纪重处分;解除与学校的聘用关系。

4.涉嫌违法犯罪:立即终止其相关工作,及时收集证据并移送司法机关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五、附则

1.本办法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正式施行,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2.学校临聘教师、实习教师、校外兼职教师等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
3.本办法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。

附件:2026年度学校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记录表

姓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民族

籍贯

政治面貌

最高学历

现任专业技术职务

现任党政职务

现工作部门/教研组

师德负面清单行为记录

第____类第____条

第____类第____条

第____类第____条

第____类第____条

第____类第____条

调查核实结果

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

年度师德考核结果

本人意见

本人签字:年 月 日

本人签字:年 月 日

本人签字:年 月 日

本人签字:年 月 日

本人签字:年 月 日

所在部门/教研组意见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意见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(公章)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

备注:1.本表一式两份,一份存入学校人事部门师德专项档案,一份由教师个人留存;2.无师德负面清单行为的教师,在“师德负面清单行为记录”栏内填写“无”;3.本表为教师年度师德考核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先的核心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