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推动学生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,进一步加强师生联系,构建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育人机制,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在学生思想引导、行为规范、学业辅导、心理疏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根据市、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育人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当前学生成长特点与教师队伍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本方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,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核心目标,以构建“全员皆导师、处处皆育人”的校园育人文化为落脚点,探索形成可持续、可评价、可复制的导师制度运行机制,使育人工作更加细化、更具温度、更有实效。
二、工作目标
(一)构建人人参与、全程育人、因人施策的导师制工作机制,实现学生成长全覆盖、育人服务全过程、个性指导有差异。
(二)促进师生关系更加紧密,通过导师的精准指导和深度陪伴,增强学生的归属感、安全感、价值感,提升育人温度。
(三)推动教师由“传授者”向“引导者”转型,促进教师角色从单一教学向全面育人延伸,在服务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。
(四)提升学校整体育人功能,打破“教育是某一部分人的责任”的惯性思维,实现学校管理由“行政主导”向“文化驱动”转变,营造温暖、协同、有效的教育生态。
三、基本原则
(一)全员覆盖,职责明晰。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均应承担育人职责,不设例外,不留空档,全面建立“教职员工全员参与、师生一对一结对”的导师体系。明确导师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,确保责任到人、对象明晰、过程可查。
(二)分类指导,因材施策。导师工作应立足学生实际,依据其性格、兴趣、学习状况、成长阶段等方面的差异,开展个别化、针对性的指导,真正做到“一生一策”、“一人一案”,切忌“一刀切”、“一把尺子量到底”。
(三)协同推进,资源共享。重视班主任、任课教师、心理教师、德育人员、家长等多方力量的联动整合,打造“育人共同体”。通过数据共建、案例共研、资源共享,实现横向协作、纵向联动。
(四)持续优化,注重实效。导师工作应有阶段性目标、动态性调整和可操作性措施,既注重结果,又注重过程,建立评价反馈机制,推动育人工作逐步由“形式”向“质量”转变。
四、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
为了把“全员育人导师制”这项工作真正做实做细、落地见效,学校决定设立工作专班,明确责任分工,压实推进责任,做到层层有抓手,事事有人管,确保不空转、不落空。
(一)组织架构
领导架构
由校长牵头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。校长任组长,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,德育处、教务处、年级组长、心理老师等相关人员为成员。工作小组设在德育处,日常管理工作由德育主任具体负责。
职责划分
校长牵头抓总,全面把关政策设计与工作方向;
分管副校长主抓统筹调度,重点盯住难点和落实节点;
德育处负责日常协调、人员安排、过程管理与资料归档;
教务处配合提供导师资源、教学数据和学业分析;
年级组主要落实本年级的导师安排和工作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;
班主任起桥梁作用,协助导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,保持信息畅通;
心理辅导室负责问题学生的个案介入和导师指导建议;
其他行政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承担相应育人任务。
工作机制
每月组织一次导师例会,由德育处牵头;
每学期开展一次导师工作展示或阶段成果总结交流;
实行导师台账制、记录制和问题跟踪机制,便于后续评价与改进。
简单来说,就是“谁分管、谁负责;谁接触学生多、谁先动手;谁出现问题、谁先处理”。该抓的要抓起来,该督的要督到位,不能出现“挂名导师” “表面结对”这种走过场的事。
五、导师选配与结对方式
(一)导师来源
导师不是只靠“挑出来”,而是“用起来”。我们明确一个原则:只要是学校在岗教职员工,只要愿意参与、能承担起责任,就都可以成为导师。
这里面不仅包括语数英等主科教师,也包括音体美、综合实践、图书室管理人员,甚至行政干部和宿管、保安,只要愿意为学生服务、能够影响学生,就应该纳入育人体系。
(二)选配流程
导师怎么选、选谁带谁,不搞一刀切,也不放任自流,我们坚持“统一安排、尊重意愿、适度调剂”几个原则,主要流程如下:
导师填报意向:每学期初由德育处发放导师工作登记表,教师根据自身时间安排和精力情况填写“可接受指导学生数量” “倾向指导学生类型”等内容;
学生申报意向: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“希望导师意向表”,学生可自愿表达倾向(最多填3个名字),无特别倾向者由学校统配;
年级组统筹匹配:德育处联合年级组汇总信息,根据教师学科背景、沟通风格、性格特点、学生情况等因素进行搭配,尽量做到人岗相适;
名单公示与确认:匹配结果经初步拟定后在班内公示,由班主任协调、学生确认,确保师生双方互相认可后确定关系。
(三)结对数量与结构
每位导师结对学生3—5人为宜。个别精力充沛、经验丰富的教师,经本人同意、组织批准,可适当增加;
特殊群体学生(如家庭困难、学习掉队、情绪不稳定等)优先匹配到经验强、有责任心的老师;
对于重点关注对象,允许采用“1+1”机制,即1名导师+1名心理教师联合跟进,提升针对性;
班主任作为班级第一责任人,也参与导师工作,但为防止角色冲突,每班由班主任直接结对学生一般不超过全班总数的1/3;
行政人员和非教学岗位人员,可与相关年级统筹结对学生,主要从生活关怀、情绪疏导等方面介入,发挥辅助作用。
(四)特殊情况处理
导师安排不是“一配了之”,要允许动态调整:
因导师调动、请假、生病等情况确实无法持续跟进的,可由年级组提出申请,经德育处审批后重新安排;
如遇师生之间出现交流障碍,需进行个别谈话沟通,必要时可调换导师,须由双方签署书面说明;
所有调整信息须填写《导师结对调整登记表》,统一交德育处备案,杜绝随意换人、私下操作。
六、导师工作职责与内容安排
工作基本要求
(1)导师既然是结对学生的联系人、指导人、提醒人,就不能“挂名走过场”,更不能“冷处理、慢作为”,必须真正把人认清楚,把事放在心上;
(2)工作不能仅靠形式支撑,要真正下得去、做得实,每学期初有计划,中间有过程,学期末有反馈,确保每名学生都能有所收获;
(3)该提醒的要提醒到,该干预的不能回避,该请人配合的要主动对接,不能一个人硬扛也不能指望别人“兜底”。
思想引领方面
(1)导师不是政工干部,但该说的话、该提的醒不能躲,特别是在学生思想松懈、情绪低落、迷茫叛逆的时候,要敢于说出来;
(2)对于成绩不错但价值观模糊的学生,导师要主动引导其设立人生目标、分清是非善恶;
(3)对于沉默寡言或自暴自弃的学生,要多花点时间,先建立信任,再慢慢渗透教育内容,切忌急功近利。
学业指导方面
(1)导师不是任课老师,但要知道学生的基本学业情况,起码清楚成绩走势、存在短板,心里要有数;
(2)对于基础较弱的学生,要主动联系班主任或学科教师,帮助他们理清复习思路,甚至可以安排结对学习小组;
(3)对于成绩优秀但焦虑过重的学生,要帮他们学会“放得下、扛得住”,避免陷入过度自我加压;
(4)实在帮不上忙的,也可以做个“转介人”,帮学生找方法、找人、找方向,这本身也是一种负责。
心理情绪方面
(1)导师不是心理老师,但日常接触中要有“眼力劲儿”,谁最近情绪不稳定、状态不对劲,心里要敲个警钟;
(2)发现学生情绪低落、逃避交流、不愿上学、话里话外有负面暗示时,不能装没听见,要第一时间向年级组和心理老师报告;
(3)轻微情绪波动的,导师可安排简短谈话或转移注意力活动,比如陪他去图书馆坐一坐、操场散散步、找两三个同学一起吃饭等,别小看这些细节,有时就是一根救命稻草。
生活行为方面
(1)导师要关心学生的日常表现,比如迟到、打饭狼吞虎咽、宿舍矛盾频发、仪表不整洁等等,这些都是育人“雷达”的信号灯;
(2)对于家庭变故、留守儿童、单亲学生、孤僻敏感型学生,要建账跟踪,不做一次性慰问;
(3)能亲自出面沟通的,导师出面;需要家长配合的,先打个招呼再约见;需要班主任联动的,别客气,抓紧配合。
家校沟通方面
(1)导师不能完全指望家访或电话联系来解决问题,但至少要做到该打的电话打了、该提醒的提醒了,尤其是出现苗头问题时;
(2)建议每学期至少与家长联系2次,方式不限,哪怕是发微信语音、留言都可以,但内容要实在,不能光报喜不报忧;
(3)家长如果配合度差或观念落后,也别直接翻脸,可以先从共情出发,再一点点引导,必要时请班主任或年级组介入。
日常记录方面
(1)导师不是“写材料的”,但基本的沟通记录、成长轨迹必须做;可简可繁,但不能全靠记忆,关键节点要有文字;
(2)每月简要登记一次学生状态和指导情况,每学期形成个人小结和下一步建议,写给自己看也写给年级组看;
(3)遇到典型个案可单独建档,后续如需调整导师或介入心理辅导,有材料支撑更有说服力。
日常活动方面
(1)导师活动不在多而在精。学校不搞“堆活动”,导师可根据自己时间和学生特点,自主组织一些小型成长类活动,如一起看电影、讲学习方法、参观校园设施等;
(2)学校每学期可安排一次统一性的导师主题活动,如“导师带我看世界”主题研学、“我与导师共成长”故事征文等;
(3)对重点学生,可以在周末、节假日前后安排适当个别化接触,比如简单吃个饭、校园走一圈,有时候比长篇大论更有效。
七、评价机制与考核办法
总体要求
(1)导师制不是一次性任务,也不是临时性工作,必须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体系,做到年初有安排、过程有记录、年末有总结;
(2)考核既要看态度,也要看效果,既不能流于形式,也不能搞一刀切,要结合年级特点和学生实际,因人因事因岗评价。
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
(1)导师联系学生是否建立基本台账、是否按月记录交流情况;
(2)学生是否知晓导师姓名,是否对导师工作满意;
(3)是否按时完成谈心、家校沟通、问题处理等重点工作任务;
(4)是否能够主动关注特殊学生、配合年级组、心理教师处理学生突发问题或情绪问题;
(5)是否参与学校组织的导师专题培训、交流展示等集体活动;
(6)导师结对学生在学期内有无明显变化,包括学业进步、行为改善、心理状态稳定等(作为参考项)。
考核组织方式
(1)导师考核以年级为单位,由年级组牵头,德育处指导组织;
(2)实行导师本人自评、学生问卷评价、年级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,形成综合评价;
(3)每学期末开展一次导师工作展示交流,由各年级推荐典型案例和优秀导师材料,组织校内评比。
结果应用与奖惩办法
(1)评价优秀的导师,学校可在年度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,并给予适当物质或精神奖励;
(2)评价不合格或出现失职情况的导师,由德育处约谈,情况严重者取消下一年度担任资格;
(3)各年级每学期评选“导师育人之星”若干名,在全校大会上表扬,并作为职称评聘、绩效考核参考依据。
日常督查机制
(1)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轮常规督查,由德育处联合年级组随机抽查导师谈话记录、学生反馈情况;
(2)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,限期整改,整改期内持续跟踪;
(3)各年级组需每月向德育处报送导师工作推进情况简报一次,作为期末考核依据之一。
八、附则与工作要求
加强宣传引导
(1)开学初要通过年级会、班主任会等多种形式,向全体教职工明确导师制工作的意义、目标、任务和纪律要求;
(2)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时间向学生讲清楚导师制的作用,引导学生主动配合、积极参与;
(3)通过校园广播、橱窗、网站、公众号等途径,对优秀导师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展示,营造尊师爱生、协同育人的氛围。
强化培训支持
(1)每学期组织1—2次导师专题培训,邀请心理教师、教研组长或有经验的老教师围绕“如何与学生谈话” “如何引导心理问题学生” “如何开展家校沟通”等开展实务讲解;
(2)鼓励导师自发成立年级导师工作交流小组,定期分享心得、交换案例、抱团成长。
落实信息台账制度
(1)各年级组要建立本年级导师学生双向台账,内容包括导师名单、结对学生信息、工作记录等;
(2)德育处统一印发《全员育人导师工作记录册》,一人一册、每月一记,资料保存不得少于两年;
(3)严禁弄虚作假、空对空记录,一经发现,按学校年度考核办法从严处理。
坚持问题导向、动态调整
(1)工作中发现制度运行障碍、操作困难等问题,年级组要及时反馈,德育处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机制;
(2)对个别学生与导师磨合困难,或因家庭变故等导致结对关系需调整的,年级组可提请变更,经德育处同意备案后执行;
(3)导师制工作实行“每年回头看”,每年7月由德育处牵头开展一次全校性回顾分析会,全面评估执行情况,为下一年度改进打好基础。
